2010年严查未备案网站通知
- 作者:双云网络
- 发表时间:2010-1-22
- 阅读量: 113186
尊敬的代理商和用户:
您们好!
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工信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
为了更好的做好备案相关工作,我司已对接入的所有网站的ICP备案情况进行严格检查,将对未备案及备案状态不正常的网站进行关停处理,直到在工信部网站可以查到备案号后方可开通。
如果你的网站打开是未备案关闭提示页面,请您尽快联系我们公司备案专员提交备案信息,备案号下来后请联系我公司为您开通服务。
在我公司托管或租用独立服务器用户,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严格检查服务器上未备案网站和违法信息。
如我们接到电信扫描到IP地址上有一个未备案网站,我司将停止该服务器运行一天
有二个未备案网站,我司将停止该服务器运行二天以此类推,同一IP地址超过五个未备案网站,将立即停止该服务器的网络接入,而且不退款。
备案专员QQ:712966551
联系方式:021-51099711
传真:021-31266787-2
备案联系人:张小姐
上海金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
2010年1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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